各区、县(市)发改(粮食物资)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
为加强和规范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提高突发事件中受影响人员基本生活的物资保障能力,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共同制订了《绍兴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绍兴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x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