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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22M/2020-005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 公开日期: 2020-08-28
主题分类: 综合类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8-28 10:4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 字号:[ ]


《绍兴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了我市市级救灾物资采购管理、入库管理、储备管理、调拨管理、使用、回收和轮换管理、监督管理等相关方面的要求,为便于理解《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就《实施细则》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利奇马”台风以来,各地都高度重视救灾物资工作。随着物资采购工作的进行,我市市级救灾物资数量、种类不断增加,截至目前,市级救灾物资数量已达3万余件,但我市尚未出台相应的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实施细则,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的各项操作流程也未明确,因此,我委结合《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制定了《绍兴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二、出台目的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提高突发事件中受影响人员基本生活的物资保障能力,明确市级救灾物资在各个流程中的部门职责与具体操作步骤,形成推进合力,保障我市市级救灾物资质量良好、存储安全、调用及时、管理规范。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八章,具体包括:总则、采购管理、入库管理、储备管理、调拨管理、使用、回收和轮换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

(一)总则(第一条至第六条)

主要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承储单位性质、部门职责分工等内容。

(二)采购管理(第七条至第九条)

明确我市市级救灾物资紧急采购、年度购置计划的操作流程与各部门职责。

(三)入库管理(第十条至第十四条)

从市级救灾物资入库前到完成入库工作,明确了该过程中相关单位的职责、详细操作流程以及所需的单证。

(四)储备管理(第十五条至第二十条)

从承储单位职责、库房要求、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方面对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的管理进行了明确。

(五)调拨管理(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四条)

从各相关单位职责、详细操作流程以及所需的单位等方面对市级救灾物资的调拨管理进行了明确。

(六)使用、回收和轮换管理(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条)

从各相关单位职责、详细操作流程等方面对市级救灾物资的使用、回收和轮换管理进行了明确。

(七)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二条)

从加强对承储单位的监管与考核、列举违规情形等方面对承储单位的监督管理进行了明确。

(八)附则(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五条)

从负责解释该《实施细则》的单位、执行日期以及各环节所需的单证样表、流程图等方面,对《实施细则》进行了补充说明。

四、适用范围、期限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市级救灾物资的采购、入库、储备、调拨、使用、回收和轮换管理并对承储单位的监督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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