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2号),支持经营主体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目前已启动2026年第一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 一、支持范围 经营主体实施设备更新行动且银行向其发放贷款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设备更新项目相关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按照相关固定资产贷款发放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将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支持的、银行2026年起新发放的科技创新类贷款纳入中央财政贴息支持范围。政策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可视情延长实施期限。 二、支持领域 工业、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文旅、老旧农机、建筑和市政、用能设备、航空器材、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渔船、冷链设施、粮油加工、废弃物循环利用、小水电、消费商业设施、人工智能、养老等领域。 申报项目不得为纯新建项目,不得含有房地产开发、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国家政策限制或禁止性内容。 三、支持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6家银行机构。 四、申报方式 企业可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kpp.ndrc.gov.cn)开展申报。 申报时请注意: 1. 在“业务分类”页面中,勾选“重点产业常态化推荐机制”业务模块; 2. 在“基本信息”页面中,最后一行“选填指标”中点击“添加选填指标”,选择“审核辅助标识03”,填写“2026年设备更新”字样; 3. 项目建设地点具体到区、县(市)。 首批次项目于3月27日截止,请提前申报。 五、咨询电话 绍兴市发改委:0575-88021159 越城区发改局:0575-89110063 柯桥区发改局:0575-84126024 上虞区发改局:0575-82135507 诸暨市发改局:0575-89098600 嵊州市发改局:0575-83793617 新昌县发改局:0575-86253961 滨海新区经发局:0575-891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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