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浙江省加快新型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393号)与《新型储能容量补偿资金分配方案》(浙发改能源〔2024〕111号)要求,我市组织了电网侧新型储能容量补偿项目申报与审核工作,并报送省级有关部门复核与审查。现将通过核查的容量补偿项目名单与补偿规模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传真向我委反映,并具体列举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对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传真:0575-85132691。 附件:绍兴市电网侧新型储能容量补偿项目清单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绍兴市电网侧储能补偿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补偿规模 (万千瓦) | 项目单位 | 建设地点 | 设区市 | 区县 | 1 | 上虞35kV直挂式储能项目 | 0.6 | 浙江山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 绍兴市 | 上虞区 | 2 | 龙能电力上虞区100MW/200MWh储能项目 | 5 | 绍兴龙昕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绍兴市 | 上虞区 | 3 | 新昌高新园区储能项目 | 5 | 绍兴恒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绍兴市 | 新昌县 | 4 | 新昌高新园区储能项目(二期) | 5 | 绍兴恒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绍兴市 | 新昌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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