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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暂住”到“居住” 绍兴率先推进居住证互通互认

发布日期:2025-04-09 09:06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字号:[ ]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绍兴市聚焦新市民群体领域,找准居住证互认切口,坚持政策突破和数字赋能“双向发力”,深化长三角城市群居住证“跨省互通互认”改革,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数字治理提供绍兴方案。该改革列入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最佳实践名单,纳入第一批省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做法向全省推广,实现“一地创新、全域推广”。

二、做法成效

(一)居住证件“全程网办”。通过业务梳理、流程再造、系统集成,依托“浙里办”“浙警在线”建成统一的电子居住证网上核发体系和智能速办服务机制,实现居住证申领、核发、签注和使用的“全程网办”。目前,在绍兴务工经商创业的群众只需打开“浙里办”APP,即可在线申领到一张电子居住证,凭证可享受各类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此外,人性化推出《居住证确认单》,兜底保障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用证需求。

(二)互认互通“全域推行”。研发上线居住证互认、转换办理模块,向省内居住证持有人或居住登记时间累计满6个月的群众提供互认、转换办理现住地居住证;2023年8月推出长三角城市群居住证互通互认,对在绍兴居住登记并持有沪苏皖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居住证人员予以互认、转换办理《浙江省居住证》,便利群众提前1天到6个月享受到现住地的各项公共服务和同城待遇,破解了群众跨区域流动、居住生活而公共服务难转移接续的堵点难点。2024年,发放电子居住证8.2万本,居住证互认转换2.1万本。

(三)数字赋能“一证通联”。依托全量实时归集市大数据局的居住证电子证照,推行政务服务“一证通联”,便利群众办理随迁儿童义务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医疗保险、保障性租赁住房、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等20多项公共服务,有力促进公共服务普惠均等可及。仅2024年,12.72万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100%入学,5.6万高校毕业生领到住房租赁补贴1.62亿元,以及凭居住证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医保“四个一”增值服务、教师资格证、消防员证等服务。

(四)制度规范“破题重塑”。推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联合出台《长三角区域居住证增值化服务工作方案》,并先后制定《新市民“八有”服务体系》《居住证互通互认工作规范》等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电子居住证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明确电子居住证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场景,确保电子证好用管用。同步健全完善电子证照核发、使用和共享的相关保密规范,防止公民个人隐私的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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