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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九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3-04-17 17: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8日至7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发改委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细化“颗粒度”、落实“硬举措”,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交出整改高分答卷。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作为一份厚重的政治“体检报告”、一项严肃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巡察组的部署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将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全面落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逐项对照,找准问题根源,确定整改方向,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形成工作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建立问题整改督办单,整改一项消除一项,建立巡察整改工作群,不定期调度、定期汇总,各分管领导专题听取条线整改进展,党组会议多次听取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并及时研究解决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顺利推进。四是注重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运用。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分析原因,强化整改标本兼治作用,以落实整改为契机,对共性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完善机制,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进。各项牵头工作成效显著,要素资源争取创近年新高,季季获全市“弘扬‘胆剑精神’勇争‘五个率先’”实绩比拼活动优胜单位。

巡察整改工作中,批评教育9人、提醒谈话2人;建立完善制度11项,节省课题经费约140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深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委领导授课等方式,专题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有关贯彻落实要求,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的思想精髓,进一步指导实践。

(二)深化丰富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做优规划,完成《绍兴市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编制,保护、传承、利用大运河绍兴段优秀传统文化及承载空间形成总体纲领。加强季度通报督查,对涉及的13个部门和6个区、县(市)32项工作清单进行按季度通报、推动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共梳理总结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挖掘文化价值内涵等8方面亮点和特色开发、品牌打造等方面短板,提出4方面提升措施。

(三)加大力度推进重大项目规划引领和落地建设。专题研究《绍兴市重大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发挥重大项目对扩大有效投资的带动和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发展后劲。加强与部门会商对接,做好专项债发行和项目推动,至目前,国家重大项目库专项债项目开工率已达100%。进一步发挥机制优势,分类精准施策,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至目前,省集中开工项目开工率、省重大项目开工率、省市县长项目开工率均居全省前列。

二、关于“牵头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牵头推动数字社会建设争先进位。先后出台《绍兴市数字社会系统建设评价工作机制(试行)》《绍兴市发改委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召开数字社会工作会议,通过发放监测报告、交办单、通报等形式,督促部门提升数字社会质效。新增“搬家一件事”“车辆注销”“退休小管家”“越运动”“接送码”等5个应用列入省数字社会案例集,“一照通用”“数字家庭医生”在省数改工作动态刊登,3个应用获批全省2022年数字社会系统“最佳应用”。“浙里办”数字社会“我的家园”完成24个未来社区、28个未来乡村上架,分别接入应用95、105个,总计邻里、健康、教育、治理、养老、交通等场景应用达79个,近两月访问量位于全省第二。通报显示,我市数字社会成效均为四星,8月,新昌县列全省区、县(市)前10名,10月,诸暨市和新昌县均列全省区、县(市)前10名,数字社会建设成效有效提升。

(二)高质量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抓实抓好市级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诸暨市打造精神文明高地、新昌县缩小收入差距、柯桥区共富星村等4个省级共同富裕试点推进。启动市级首批共同富裕试点评审工作,17个项目获评市级试点并纳入省级申报储备库,一批我市共同富裕典型案例和做法得到推广。对照共同富裕市域指标构成的指标体系,制定下发《2022年度绍兴市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考核办法》,共制定8方面65项指标,完成《绍兴市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年度评估报告》,报告显示,我市共同富裕建设总体评价较好,2022年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总体向好。

(三)完善年度市重点工作清单考核督查体系。制定出台《2022年处室(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2022年处室(单位)月度作风评价办法(试行)》,每月发布处室作风考核“笑脸榜”,机关效能作风进一步提升,连续获得全市“弘扬‘胆剑精神’勇争‘五个率先’”实绩比拼活动优胜单位;建立每周督办通报,滚动式清单化推动任务,2022年7月以来,已发布26期,督办任务301项,完成188项,正在推进113项。

(四)强化政策集成引领作用。专题研究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工作,制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个别条款零兑现问题立行立改工作方案》,对零兑现政策事项进行分类整改,确保最大限度发挥政策的引导支持作用。

三、关于“新形势下防范化解风险意识还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规范用工体系。制定出台《绍兴市发改委第三方派驻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厘清第三方人员职责边界,并进行全面规范。严格派驻方式、严肃制度管理、严谨合同执行,对投资处1名干部批评教育。

(二)建立健全舆情风险管控机制。制定舆情风险管控机制整改措施方案,围绕加强学习、提高意识,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强监测、防御结合三方面做好舆情风险管控机制整改。印发实施《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舆情应急管理机制》,组建委内舆情应急响应工作小组,加强舆情监测与管控。2022年8月以来,已开展5次舆情风险摸排,发布舆情监测提醒3次,未发生负面舆情。

(三)全链把关提升内控管理实效。实施“一课题一档案”集中归档,改革原有业务处室保管模式,将外包课题由办公室统一收集归档,对课题档案全面自查。开展外包合同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对合同约定内容的把关,对新增合同,由预审小组和法律顾问按职责对约定内容进行审核。对原规划与地区处1名干部、下属铁路建设服务中心1名干部、下属价格监测与认证中心1名干部批评教育。

四、关于“课题外包管理漏洞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外包课题立项审批。出台《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课题)预算管理和专家遴选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课题(规划)编制委托外包条件、程序流程,加强课题预算管理。完善课题立项体系,由课题实施处室(单位)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双重把关,严格落实执行《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课题)全周期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合理确定规划(课题)金额。对原服务业发展处1名干部谈话提醒。

(二)严格外包课题预算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把关,严格对照省补资金管理办法,在资金支付时,对专项资金适用范围进行审核支付。严格课题经费管理,实施业务处室(单位)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双重把关,对照规划(课题)预算管理和专家遴选实施细则及规划(课题)全周期管理暂行办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制度执行力度。

(三)严格外包课题质量把控。按要求制定课题评审专家打分表,涵盖课题立意、研究基础、课题设计、课题成果、课题汇报等方面,规范专家论证等环节,确保课题质量。出台《绍兴市发改委关于强化课题(规划)时限绩效管理的补充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注重成果运用,仅下半年我委各类研究成果已被省、市信息刊物录用62篇,其中1篇被全省交流。

五、关于“个别党员干部存在作风不实、弄虚作假倾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主要领导逢会必提,每月1次理论中心组会议上,对中层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工作方法、作风精神等全方位教育指导。深化“三个一”“三联系”制度,至目前全委共向上汇报、下沉调研、部门会商近2000次。制定出台《市发改委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十条禁令”》和《市发改委工作人员廉政事项“七项报备”》制度,进一步织密防线。深化党员干部廉政教育,落实廉政集体谈话、日常提醒谈话,及时更新干部廉政档案,每周滚动式推进“重点工作督办销号”制度,建立处室“月度笑脸榜”,落实落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平时考核。对2名委领导批评教育,对粮食与物资监管处1名干部谈话提醒。

(二)多措并举加强提升调研课题质量。出台《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课题)预算管理和专家遴选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委托外包课题立项环节审核,在立项申请表上增设两年内是否有类似课题栏目,避免重复。强化自主研究,2022年全年外包课题数量较前3年平均下降50%,其中《当好杭州宁波“双城记”纽带  打造湾区产业创新带支点——绍兴市深度推进杭绍甬一体化同城化发展》研究成果获省领导批示。加强规划院对委内的支撑力度,在规划编制、项目管理、能源发展、应急保障等多个领域提供各类支持,协助形成《五个率先行动计划和指标体系》等10余项课题成果。对原规划与地区处1名干部、原服务业发展处1名干部批评教育。

六、关于“财经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制度体系。修订完善财务审计、项目监管等多项制度,出台《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风险控制制度》,新增大额资金支付上会决策程序,明确大额资金使用和支付均由党组会议集体决策,并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财务人员的把关意识、执行规范和执纪标准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完善下属事业单位薪酬分配办法,充分考虑效率与公平,激励全体员工积极性。

(二)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对2021年以来228个支付项目进行自查,其中194个项目在采购、资金支付环节均按要求送呈委党组会审议,其余34个项目按我委既有财务内控流程完成采购、资金支付工作。  

(三)严格执行制度。自2021年8月起,每月制定大额资金支付计划,并提交委党组审议,2022年8月以来,共提交大额资金支付计划6次,细化归档资料,对明细清单加强审核,并放入凭证资料归档。

七、关于“党组领导班子建设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厘清职能边界。加强制度学习,提升办文办会质量,2022年8月以来,召开党组会议8次,审议“三重一大”议题 112个;召开主任办公会议5次,审议议题17个。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班子对巡察指出的各项具体问题进行认领、逐项分析、剖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二)完善中心组学习交流制度。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浙江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对理论中心组会议的规范性程序进一步了解掌握。进一步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交流制度,2022年10月至12月,已组织中心组学习3次,安排分管领导交流6人次,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三)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开展日常监督检查,1年两次进行政治生态分析,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分管领导每半年至少1次召开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和警示教育,分析形势、部署任务。加强谈心谈话,分管领导围绕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条线工作和干部思想认识、精神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并作警示教育方面的提醒。

八、关于“干部管理任用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合理配置岗位人力资源。自查2019年以来干部提拔任用方案,对委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科级岗位设置进行再次梳理自查,未发现存在同类问题。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委内编制配置、岗位设置、干部选拔任用等相关业务知识,加强对干部提拔、人事管理、人事档案等相关制度的认识和掌握,确保在实际操作中程序到位。针对信用工作力量不足,逐步增派人手力量,确保事业单位主职主责履行到位。

(二)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出台《关于年轻干部“全链培养”实施方案》,开展年轻干部成长训练营,巡察以来,安排开营仪式、企业平台服务大调研、“发改青年谈”、法治课堂等活动,助推年轻干部成长成才。将考察识别优秀干部功夫下在平时,强化平时考核,加强日常指导,了解干部情况;主动对接市委组织部,听取相关指导意见,科学稳步、循序渐进推进干部队伍系统性重塑,2022年11月,启动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3名85后干部走上中层领导岗位。加强制度化管理,出台《年轻干部管理办法》,制度定期轮训、导师帮带、轮岗交流、集训锻炼四大培育机制和定期分析、定期谈话、考核管理、动态调整、信息收集和上报5项管理制度。

九、关于“落实巡察、派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茬推进上级补助项目监督管理。对中央、省级补助进度缓慢项目,多次开展督导、约谈,责成相关处室与主体单位、相关部门对接沟通,目前,资金已100%拨付下达,项目建议均已按计划进度推进。严格执行《绍兴市发改委关于上级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月督查、月通报机制,常态化开展跟踪。

(二)推进涉粮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形成闭环。专题部署研究,召开委粮食工作专题研究会议,逐条研究落实。印发《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编制《绍兴市超标粮收购处置全过程流程图》,全面推进全市粮食质量体系建设,至目前,全市(含市本级和6个区县市)已完成年度政府储备粮质量抽检任务。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印发《绍兴市粮食物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绍兴市粮食物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对公司及公司内部部门进行考核,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工作实绩。

(三)坚决落实派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强化学习警示,通过支部学习,开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粮食巡察专项整治等各类警示教育4次;国庆节前夕,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开展集中警示教育,警钟长鸣。扎牢制度笼子,制定出台《市发改委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十条禁令”》和《市发改委工作人员廉政事项“七项报备”》制度,结合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经常性提醒,要求每位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十条禁令”和“七项报备”,巡察以来,发布廉洁提醒信息6次。加强监督,人事分管领导、纪检组长进行经常性集体廉政谈话、廉政提醒督查,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底线思维,全方位筑牢廉洁底线。

下一步,市发改委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问题意识,确保一改到底。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做到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于还未整改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问题,紧盯不放,扎实推进,坚决完成整改,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出现。二是强化成果巩固,确保绝不反弹。把巩固落实整改成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三是强化整改成效,确保再创佳绩。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各方面工作,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成效,推动全市发展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相关数据统计截至巡察集中整改期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575-85220551。邮政信箱:绍兴市洋江西路589号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编312000。



中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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