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委领导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请承办处室(单位)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绍兴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组织承办处室(单位) | 承办时间与实施计划 | 1 | 《绍兴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 | 社会发展与改革处 | 2022年1月-3月:起草编制阶段 2022年4月:印发文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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