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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2021年促进消费十件实事发布

发布日期:2021-04-22 15:54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字号:[ ]


1.推进新型消费培育

完善线上教育空间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超过60%,探索电子政务远程办公模式示范应用。培育5家以上新零售示范企业,2-3家重点电商平台。打造若干 5G 应用先行区,新建5G基站5000个。

2.促进消费平台升级

提升2个省级智慧商圈试点,开展6个以上市级智慧商圈试点,争取落地首批退税商店 4 家以上。围绕社区全生活链服务需求,推进5个未来社区试点建设,争取新增2个项目列入省级第三批试点。

3.落实行政性限制消费“减法”工作

实现“互联网+”医保移动支付,争取新增20家24小时“网订店送”药房。拓展境外旅游消费市场,开展“深游绍兴·互游共享”系列活动,办好“东亚文化之都”活动年,设立境外文化旅游推广中心。

4.完善乡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做好农村物流发展示范项目培育,建设一批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新建电子商务示范村6个及以上,建设各类快递末端投递设施200个。

5.开展“数字生活新服务”2.0工程

推进省级数字生活新服务先行市培育和3个标杆县建设,建设2个省级直播电商示范基地。加快推进 “1+6”高品质步行街建设。推动30家传统商贸企业数字化改造升级。

6.促进实物消费增长

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和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推动住宅加装电梯300台。规范发展住房租赁长租房市场。举办“2021绍兴市越惠悦生活”系列活动。

7.活跃服务消费市场

发布红色遗迹图,开展“红色主题系列活动”。推动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争创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开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城市宣传推广系列活动。

8.推广新消费联动新制造

培育10家紧密联动新消费市级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组织出口转内销营业额达120亿元以上。扩大“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新增对标达标企业160家以上,新增“浙江制造”标准34项,新增“品字标”企业30家。

9.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开展“绿色直播间”创建活动。持续开展“网剑”行动,推进3个放心消费重点县区建设,培育放心消费单位1.7万家以上。

10.提升居民消费能力

提高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和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专项行动。开展线上线下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次。推进全市劳动力余缺调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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