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8日在绍兴市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全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经济运行高开稳走提质,社会民生和谐稳定,较好地完成了主要目标任务。
(一)经济保持稳中向好
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好于预期、高于全省。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长7.2%,为2014年以来首次高于全省平均增速。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2.3%,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7.0%,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7.8%。
三大需求协同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0%。进出口增长9.8%,其中出口增长10.0%。
发展质量持续向好。一般公共预算增长5.4%。规上工业利润增长12.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935元、36120元,分别增长8.3%和9.1%。
(二)新旧动能加快转换
数字经济引领新兴产业发展。制定实施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4.7%。集成电路、高端生物医药两大产业平台入选省 “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新增购置工业机器人2172台。
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区印染化工跨区集聚取得重大突破,5大组团落户柯桥,11家化工企业落户上虞承接集聚区。251家企业、498个重点项目实施智能化改造。五大重点传统产业增加值、利润、税金分别增长11.5%、11.8%、8.9%。上虞、嵊州列入省级小微企业园综合试点县。获全省“腾笼换鸟”考核七连冠。
文商旅加速融合发展。编制文创大走廊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84个重点项目全年完成投资142亿元。制定浙东运河文化带、浙东唐诗之路文化带和古越文明文化带三年行动计划。柯桥、新昌列入全省首批4A级景区城试点培育单位。全市旅游总收入增长10.4%。
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实施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六大提升行动,全域推广科技创新新昌模式。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85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202家、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180家。企业研发费用、发明专利授权量分别增长45.8%、20.0%。
人才生态不断优化。实施“人才新政”3.0版,招才引智专列开进国内30个城市和英、日等国。海智汇·绍兴国际人才创业创新服务中心服务人才8.1万人次,获2019年全国人才工作优秀案例。引进落户绍兴“海内外英才计划”人才221名。新增大学生就业10.3万人,创历史新高。
(三)对外开放步伐加快
融杭联甬接沪开创新局面。制定实施深度接轨上海行动计划。启动杭绍甬一体化示范区建设,谋划推进融杭联甬十大交通工程。持续推进杭绍甬三地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多领域合作。滨海新区获省政府批复设立。
大项目招引实现新突破。共引进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45个,其中100亿元以上2个。实到市外资金增长28%。新批外资项目287个,增长24.8%。
合作交流取得新进展。成功举办系列“绍兴周”活动及中日韩“一带一路”工商大会、首届中非经贸合作论坛绍兴峰会。浙江境外并购(新昌)国际产业合作园建设顺利推进。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成功获批。
(四)重大改革释放活力
“最多跑一次”改革纵深推进。除省定例外事项,市、县两级“最多跑一次”事项实现率100%。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和掌上可办率均达到98%以上,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90天”基本实现全覆盖。开设杭绍甬专窗,实现与杭甬事项通办。
“亩均论英雄”改革走深走实。率先在省内开展服务业全行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在现代物流、科技服务领域试行市级“领跑者”遴选。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提高9.2%。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体系更加健全。出台“民营经济42条”和实施细则,制定“1+9”扶持政策体系,为企业减税降费172.5亿元。入选全国工商联营商环境评价“全国十佳城市”。上市公司累计达76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累计达59家,居全国地级市第3位。海亮集团首登“世界500强”。规上工业民营企业增加值增长9.8%,利润增长15.3%。
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深化。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绍兴饭店等21家市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推进漓铁集团全面改革。
(五)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
金融风险防控成效明显。开展金融信贷领域“黑恶乱”问题集中治理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成为全省唯一网贷机构零注册、零风险地级市。不良贷款率1.11%,关注类贷款率2.78%,分别较年初下降0.37、1.07个百分点。
精准脱贫有力有效。出台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实施意见,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增长11.2%;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5%。对口帮扶马尔康市、小金县、金川县和马边县全部实现脱贫摘帽。
污染防治稳步推进。PM2.5平均浓度36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86%。创建“美丽河湖”18条(个),国考、省控断面100%达到Ⅰ~Ⅲ类水标准。稳步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成为全省唯一国家“无废城市”试点城市。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获批,新昌成为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上虞建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六)城乡统筹有序推进
城市能级品质不断提升。镜湖核心区、“古城项目群”建设积极推进。轨道交通1号线、杭州中环绍兴柯桥段等5条快速路全面开工。上虞鸿雁社区入选全省首批未来社区试点。上虞e游小镇、新昌智能装备小镇命名为省级特色小镇。
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建成诸暨现代农业产业园和柯桥“花香漓渚”田园综合体两个国家级农业项目,品质农业“双十大”项目完成投资10.3亿元。新创建519个“五星达标村”和51个“3A示范村”。“闲置农房激活”、供销社服务乡村振兴等成为全国样板。
(七)社会民生持续改善
就业形势保持稳定。新增城镇就业27.4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05%。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户籍法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6.6%。
文体事业蓬勃发展。在全省率先组建新闻传媒中心。成立绍兴文史研究馆,组建市演艺集团,启动城市书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并建成25家。高水平举办公祭大禹陵、“水陆国际双马”等重大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
教育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实现全覆盖。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6所,新增幼儿园学位1万余个。为义务教育学校安装空调1.33万台,6万多名小学生享受放学托管服务。绍兴大学创建有序推进。
社会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全面建设健康绍兴,实现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健康浙江”考核获优秀等次。户籍人口医保参保率达到99.5%。36家乡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投用。儿童福利院迁建有序推进。省级双拥模范城实现“七连冠”。
社会治理不断加强。深化“枫桥式”司法所建设,越城、上虞分别入选全国、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举办“枫桥警务”模式全国现场会,“枫桥式派出所”成为全国公安战线一面旗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表:202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安排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2020年目标 |
实力提升 | 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 7%左右 |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速 | 2.2%左右 |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 8%以上 |
服务业增加值增速 | 7.5%左右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 | 9%左右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 9%左右 |
外贸出口总额增速 | 增速5%左右,保持全国份额基本稳定 |
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人民币)增速 | 10% |
质量效益 | 全员劳动生产率 | 稳步提高 |
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增速 | 9%以上 |
不良贷款率 | 1.2%以内 |
结构优化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速 | 15%以上 |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46%以上 |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44%以上 |
动能转换 | 固定资产投资 | 高于经济增速 |
4+1指标 | 交通投资增速 | 10%以上 |
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投资增速 |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速 |
民间项目投资增速 |
市县长项目工程落地率 | 50%以上 |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 | 2.8%左右 |
绿色发展 | 水环境质量 | 128个市级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断面占比和功能区达标率均达100% |
空气环境质量 | PM 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 |
节能减排降碳指标 |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 较2019年下降4.9% |
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 | 根据省下达任务设定目标 |
二氧化硫排放量 |
氮氧化物排放量 |
氨氮排放量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
民生共享 |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7.5%左右 |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8%左右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22万人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以内 |
新增大学生就业人数 | 10万人以上 |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 | 控制在3.5%左右 |
亿元GDP生产事故死亡率 | 较2019年下降24% |
三、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任务
(一)发挥三大需求引擎作用,确保经济稳中有进
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围绕综合交通、城市有机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5G+、特色小镇等投资领域,扎实推进一批具有前瞻性、带动力的项目,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于经济增速,四大结构性投资均实现10%以上增长。
释放消费需求潜力。出台商贸消费升级政策和促进汽车消费专项政策,开展促进消费提振信心九大行动,发放逾2亿元消费券,有效应对疫情对消费的冲击。推进重大商贸项目建设50个以上,完成投资200亿元以上。积极扩大文化教育、旅游休闲、医疗健康、养老家政等服务消费,建设高品质步行街和美食城。
确保外贸稳定增长。开展稳外贸十大行动,完善“四色清单”管理服务制度和“订单+清单”监测预警,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对外贸出口的不利影响。争创国家级综合保税区、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中国(浙江)自贸区联动创新区,高品质建设中国(绍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现跨境电商出口增长。
(二)强化创新引领和实体支撑,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大力推进“双十双百”集群制造(培育)行动计划,高标准推进集成电路、高端生物医药两个省级“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建设。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努力打造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创新中心。推进军民融合省级示范区建设。深化国家通航产业综合示范区试点。
打造传统产业“升级版”。推进印染组团建设与化工企业集聚提升。推进13个重点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完成300家规上企业智能化改造,新增工业机器人应用2200台以上。全面完成工业园区整合提升任务,新增省级小微企业园25家。启动亩均效益区域评价试点。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省级试点,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达到30%以上。
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鼓励发展会展经济、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等新业态新模式,基本建成国家检验检测高新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加快嵊州厨具产业集群省级融合试点建设,积极探索上虞绿色化工、诸暨金属加工等制造业集群与服务业的融合发展。
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召开全市科技大会,争取国家创新型城市通过科技部预评估。推进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计划,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000家、省级研发机构40家以上。打造绍兴科技大市场2.0版,实现技术交易额50亿元以上。引进国家、省领军人才100名、海外高端工程师200名,新增就业大学生10万人以上。
高度重视和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实施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落实“五减”政策。全面推进市场主体升级,完成企业股改100家,新增 “隐形冠军”省级培育企业30家,新增“专精特新”入库培育企业1500家,“小升规”企业500家(其中净增250家)、“个转企”1600家。
强化内外资招引。引进落地一批新兴产业头部企业和引擎项目,力争新引进10亿元以上项目40个,其中50亿元以上项目8个。滚动实施市县长项目工程,市县长项目落地率50%以上。
(三)聚力一体化发展和全市域协同,打造现代城市体系
深入实施融杭联甬接沪。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全面落实深度接轨上海行动计划。落实杭绍“1+4”协议,实施综合交通网络化、公共服务同城化、产业平台协同化、城市发展融合化四大行动。谋划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绍兴拓展区建设,推进柯桥融杭同城先行区、诸暨与杭同城发展带、嵊新义甬舟开放协作通道建设取得新突破。
建设滨海新区高能级战略平台。编制新区发展战略规划、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进长电科技、豪威科技、双成半导体设计产业平台、精准医学产业园等项目建设,三花一期、海隆生物建成投产,着力打造大湾区发展重要增长极。
全面推进全市域协同发展。推进“多规合一”,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推进古城更新项目、历史文化名人遗址遗存拓展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完成44个城中村拆改,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计划。开展“邻里中心”和省级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加快特色小镇2.0版建设,新增省级特色小镇1家。
(四)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促进农业优质高效发展。推进粮食全产业链“五优联动”示范县创建,实施农村产业提升“2020”计划。压实“菜篮子”负责制,切实抓好生猪增产保供稳价。推动农业“两区”、特色农业强镇、规模化种养殖基地等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
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行动,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1个、示范乡镇9个,新增“3A示范”村56个。设计2-3条美丽乡村精品游线。改造提升农村公路420公里。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超过96%。
推进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开展乡村振兴“两进两回”行动,组建乡村振兴“领雁计划”人才库,完成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万人、培育大学生农创客等新型职业农民680人。
(五)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高发展质量效益
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实现群众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建成一批24小时自助服务区。全面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3.0平台,力争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从赋码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最多80天”。巩固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实现新增工业用地100%按照标准地出让。
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大力推进“浙里办”“浙政钉”功能集成优化,加快建设一批综合业务数字化治理重大应用项目和典型业务场景,推动50个高频事项入驻“网上办、掌上办”专区。加快建设“互联网+监管+信用+风险预警”试点城市。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完善以“1+9”为主体的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深化信用体系“531X”工程建设。
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六大攻坚行动。探索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和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设立国企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投向新兴行业。
(六)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坚守高质量发展底线
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深化“天罗地网”监测系统,加强金融风险监测。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开展担保链“解圈断链”行动、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与民企发债刚兑“拆雷”行动,实现有效帮扶、精准“拆雷”。完善政府性债务防范化解机制。
优化自然生态体系。深化河湖长制信息化管理,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打好“蓝天保卫”收官战,确保全市PM 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深入推进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打造固废处置“绍兴标准”。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深化全域森林城市创建。
推动低收入群众增收和对口帮扶协助。实施100个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基本消除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打好低收入农户增收攻坚战,力争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进一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合作和山海协作。
(七)高品质重塑城市文化体系,增强文化软实力
推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水平建设农村文化礼堂、城市书房等城乡文化阵地。精心举办公祭大禹陵、兰亭书法节、阳明心学国际峰会、越剧艺术节等重大节会活动。确保蝉联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办好“水陆国际双马”等赛事活动。
打造文旅融合品质名城。大力建设文创大走廊,打造文化产业集聚区10家以上。推进各区、县(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总收入力争增长10%以上。
(八)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社会保障。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推进全民参保工作,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加快“1+8+X”救助体系建设。
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改扩建中小学和幼儿园77所、增加学位1.3万个,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95%以上。实施基础教育共同体建设专项行动计划。积极推进绍兴大学创建。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和就业两端延伸。
推进“健康绍兴”建设。总结疫情防控经验,及时补齐防控和救治体系短板,优化完善市域层面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机制。加快镜湖医院建设、市妇保院迁建、市中医院改扩建,启动建设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市康复医院。
(九)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增进社会和谐稳定
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方位开展“枫桥式”三级联创活动,加快枫桥学院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创新发展网上“枫桥经验”,推广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维护公共安全。实施“智慧警务”三年规划,建成运行“雪亮工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争创全国治安防控体系达标市、全国禁毒示范市,全力建设“最具安全感”城市。持续抓好国防建设与国防动员,确保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
加强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启动首轮安全生产巡查,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完善危化品企业分级监管。推动应急指挥数字化平台建设。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各位代表,做好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认真采纳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勠力同心,锐意进取,努力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