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根据《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复工的政策意见》(绍市防控办〔2020〕47号)文件精神,我市临时降低新能源出租车和网约车充电服务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能源出租车和网约车充电服务价格(含电费)由现行最高为每千瓦时1.60元降为1.40元。
二、执行时间:自2020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三、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应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规定的充电服务价格之外加收其他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