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发改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嵊州陌桑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度全龄人工饲料工厂化养蚕产业化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进行批复的请示》(嵊发改能源〔2020〕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嵊州陌桑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度全龄人工饲料工厂化养蚕产业化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相关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嵊州陌桑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4亿元,在嵊州市一景路788号,利用现有空余土地约65.73亩,新建标准化养蚕工厂、饲料制备车间、仓库等建筑物约40000平方米,实施高密度全龄人工饲料工厂化养蚕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利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密度全龄人工饲料工厂化养蚕专利技术,新增购置饲料粉碎系统、饲料蒸煮系统、饲养器具自动清洗线、智能物流输送系统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智能环境控制系统、数字化精准饲喂管理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废水处理系统以及3台SCB13-2500/10和1台SCB13-2000/10变压器等辅助设备设施,项目完成后形成年产1万吨鲜茧的生产能力。 项目达产后,年可实现工业总产值62000万元(2015年可比价54723.7万元),工业增加值35612万元(2015年可比价31432.6万元)。 二、项目产业政策评估依据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2年本)》中的淘汰和禁止发展类。 三、项目能耗指标 项目主要消耗能源品种为电力和热力(蒸汽),其中年用电力3996.21万kWh,年用热力196661GJ,综合能耗为18179.19tce(当量值11639.48tce),项目新增设备总装机功率为12718kW。 项目万元产值能耗0.332tce/万元(2015年可比价),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0.578tce/万元(2015年可比价),低于浙江省 “十三五”末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预测目标值。 四、主要节能措施 (一)项目主要设备符合国家能效要求。 (二)对各工序的水、电、蒸汽机有关物料均设置计量仪表以核算消耗定额,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要求。 (三)项目主要用电设备运用变频技术。 (四)项目采用SCB13-2500、SCB13-2000型干式变压器符合能效限定值要求。 (五)项目采用中央空调系统对养蚕车间温度进行调节控制,并配置企业自主研发的中央空调恒温恒湿空调机组节能控制系统。 (六)项目采用的冷冻机组采用高压10KV直供电,以减少电力损耗。 五、项目建设要求 (一)项目设计、建设单位应根据《嵊州陌桑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度全龄人工饲料工厂化养蚕产业化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报批稿)和本审查意见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并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予以贯彻落实。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合理配置能源消费数据采集设备,并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能源消费数据实时上传到省智慧能源监测平台。 六、监督验收 (一)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用能结构、用能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10%以上,或自项目节能审查通过后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须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并申请节能审查。 (二)建设单位应在投入生产、使用前,对项目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电子版报送我委。 (三)该项目设计、建设及投入使用过程中节能审查意见执行情况由你局负责监督检查,以确保各种节能措施落实到位。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