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萧山至磐安公路(金浦桥至三江口大桥段)快速化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诸交建【2019】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萧山至磐安公路(金浦桥至三江口大桥段)快速化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由杭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经我委邀请的专家及相关部门(单位)代表评审,并送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和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家评估机构分别完成评估。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工程规模
萧山至磐安公路(金浦桥至三江口大桥段)快速化改建工程位于诸暨市店口镇,起点位于现状萧山至磐安公路(萧山段)入城口景观(原收费站)处,途径店口江、中央大道、解放路、浦阳江终点至三江口大桥南600m处。项目全长约6.26km,其中萧山区段长约550m,诸暨市段长约5.71km。采用高架桥+地面道路形式,新建高架桥约5499米/1座;地面道路设桥梁约1182米/4座,其中拆除重建大桥约421米/1座,利用现有桥梁约707米/2座,拆除重建中、小桥约54米/1座;设互通式立交3处。
二、工程技术标准
本项目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全线采用上层高架桥+下层地面道路的建设形式,其中高架桥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架标准宽度26.5米;地面道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地面道路标准宽度36.5米。
桥涵设计荷载: 公路-I级;
路面标准轴载: 100KN;
设计洪水频率: 1/100;
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相关规定。
三、路线
本项目主要位于诸暨市,小部分位于杭州市萧山区。起于03省道东复线(临浦-进化段)入城口景观(原收费站)处,起点桩号-K0+550.00,沿现状萧山至磐安公路途径店口江、中央大道、解放路、浦阳江终点至三江口大桥南600米处,终点桩号K5+710.00。沿线重要控制节点有起点衔接及金浦桥、中央大道、解放路、三江口大桥及终点位置五个节点以及沿线众多的被交道路。
原则赞同初步设计提出的路线起终点和主要控制点,本项目利用现状萧山至磐安公路店口段线位进行改建的路线方案合理。
四、路基、路面
(一)原则赞同初步设计采用的路基横断面布置形式和一般设计原则。
(二)初步设计推荐的路面结构为:
高架桥桥面铺装采用4cmSMA-13改性+6cmSMA-20改性。
地面道路行车道采用4cmSMA-13改性+6cmSup-20改性+8cm Sup-25+20cm水稳基层+34cm水稳底基层;辅车道采用4cmAC-13+ 6cmSup-20+20cm水稳基层+20cm水稳底基层;人行道采用5cm花岗岩+3cm水泥砂浆+15cmC15砼+15cm级配碎石;桥面铺装采用4cmSMA-13改性+6cmSup-20改性。
(三)原则同意排水方案,建议下阶段结合周边规划及水文等资料,结合水利、环保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路基、路面及排水设计方案。
(四)综合考虑工程建设、施工组织、建设时序、运输距离等因素,结合环保等有关部门意见优化取、弃土方案设计,合理布置沿线临时取、弃土场位置,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五、桥梁、涵洞
(一)初步设计桥涵布置总体合理,上、下部结构设计基本可靠。建议进一步征求港航、水利等部门的意见,合理确定跨河路段的桥跨布置方案。
(二)原则赞同一般路段高架桥上部结构型式采用30mT梁方案。
(三)原则赞同推荐采用4×φ1.6m桩基方案。
(四)原则赞同上跨浦阳江采用变截面预应力砼连续箱梁,主跨跨径为108米;上跨中央大道采用变截面预应力砼连续箱梁,主跨跨径为65米;上跨店口江采用变截面预应力砼连续箱梁,主跨跨径为65米;沿线跨越被交路50米跨径桥梁,采用钢混组合梁。
(五)下阶段细化桥梁预制场地布置方案,完善桥梁施工组织方案;结合环评报告优化桥面排水系统设计。
六、路线交叉
(一)原则赞同本项目设置3处半菱形互通式立交沟通高架桥和地面道路及沿线路网。
(二)中央大道互通采用半菱形互通形式,解放路互通采用半菱形互通形式,湖兴路互通采用半菱形互通形式。
七、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原则赞同沿线设施的总体布置,全线设施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执行。
八、交通组织
原则赞同施工期交通组织改造方案,下阶段加强临时道路并结合管线迁改细化交通改造设计方案
九、用地
项目用地约501.7亩(不含安置用地)。
十、工期
工程建设工期为30个月。
十一、概算
项目总概算259959.41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55341.24万元,建设资金由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统筹解决。
十二、其他
1. 根据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落实环保、水保等措施,并完善有关设计内容。
2. 建设单位要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有关报建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附件:
总概算核定表.docx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