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市发改中心〔2014〕34号
绍兴会稽山度假区大禹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炉峰禅寺前导区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大禹陵景区和香炉峰景区是绍兴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景区,实施该项目有利于改善景区周边环境,完善景区配套设施,对促进我市生态旅游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选址于炉峰禅寺以北、天福园以西、南镇庙地块以南、香炉峰公墓以东,规划用地面积约52.8亩,建设管理用房约758平方米,新建道路5300平方米,绿化及铺装23270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5690平方米及小品、岗亭等。对规划红线以外的现有停车场、南镇路及周边环境进行改造,主要包括改造停车场6210平方米、道路4470平方米,增设绿化3890平方米等。工程涉及房屋拆迁面积约2540平方米。
三、工程总投资约3588万元,建设资金由市旅游集团统筹解决。
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该项目已列入绍兴市本级和越城区2014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实施项目),请据此批复编制初步设计送审。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