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 | 备注 |
1 | 证照费 | | | |
(1) | 外国人证件费 | |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 |
① | 居留许可 | 有效期不满1年的,400元/人;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的,800元/人;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的,1000元/人;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每人次200元;居留许可变更的,每次200元。 |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浙财综字〔2005〕4号、浙价费〔2005〕20号 | |
② | 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费 | 1500元/人 |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浙财综字〔2004〕146号 | |
③ | 永久居留证 | 300元/证;有效期满、内容变更,申请换发或者补发300元/证;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600元/证 |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浙财综字〔2004〕146号 | |
④ | 出入境证 | 100元/人次 | 公通字〔1996〕89号 | |
⑤ | 旅行证 | 50元/人次 | 公通字〔1996〕89号 | |
⑥ | 准迁证 | 20元/人次 | 公通字〔1996〕89号 | |
(2) | 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 | 价费字〔1992〕240号,价费字〔1993〕164号,公通字〔2000〕99号 | |
① | 护照(含加注) | 200元/本,丢失补发400元/本,护照加注20元/项次 | 计价格〔2000〕293号 | |
② | 出入境通行证费 | 一次有效20元/证,二次有效50元/证,多次有效100元/证 | 财综〔2008〕9号 | |
③ | 内地居民因私赴港签注收费 | 一次有效签注每件20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4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00元,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30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5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00元 | 发改价格〔2005〕77号 | |
④ | 前往港澳通行证工本费 | 50元/证 | 计价格〔2002〕1097号 | |
⑤ | 往来港澳通行证工本费 | 100元/本,延期、加注20元/项次 | 价费字〔1993〕164号、计价格〔2002〕1097号 | |
⑥ | 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含签注) | 证件加注20元/项次,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工本费50元/证;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工本费250元/证,补办500元/证;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每件20元人民币,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每件100元人民币,一年以上、三年(含)以下居留签注每件200元人民币,三年以上、五年(含)以下居留签注每件300元人民币,口岸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每件100元人民币 | 价费字〔1993〕164号,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财综〔2005〕58号,发改价格〔2005〕1460号 | |
⑦ | 台湾同胞定居证 | 10元/证 | 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 | |
⑧ | 华侨回国定居证 | 10元/证 | 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 | |
⑨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 30元/证,签注、加注、延期20元/项次,多次签注100元/件 | 价费字〔1993〕164号,计价格〔2001〕1835号 | |
(3) |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 | 价费字〔1992〕240号 | |
① | 户口簿 | 居民户口簿工本费5元/本,集体户口簿工本费2元/本 | 〔1994〕浙价发98号,浙价费〔1991〕81号 | |
② | 户口迁移证件 | 户口迁移证工本费1元/张,户口准迁证工本费1元/张 | 浙财综字〔2006〕114号 | |
(4)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申领、换领、换发20元/证,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40元/证,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10元/证 | 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综〔2004〕8号,财综〔2007〕34号。浙价费〔2004〕64号 | |
(5) | 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浙价费〔2006〕73号 绍政办发[2008]135号 | 2008年9月8日起,在市区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暂停征收机动车临时号牌工本费。 |
① | 号牌(含临时) | 汽车号牌:反光100元/副,不反光80元/副。 挂车号牌:反光50元/面,不反光30元/面。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号牌:反光40元/副,不反光25元/副。 摩托车号牌:反光70元/副,不反光50元/副。 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 调换号牌、遗失补牌按同类号牌收费。 | | 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 |
② | 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 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1元/个 | | 仅指压有发牌机关代号的固封装置 |
③ | 号牌架 | 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5元/只,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10元/只 | | 限车主自愿要求安装,含号牌安装费 |
(6) |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浙价费〔2006〕73号 | |
① | 机动车行驶证 | 15元/本。调换、遗失补领按同类证件收费 | | |
② |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 | 15元/证 | 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 | |
(7) |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 10元/本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浙价费〔2006〕73号 | |
(8) | 驾驶证工本费 | | | |
① | 驾驶证工本费 | 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驾驶证IC卡30元/卡。调换、遗失补领以上证件按同类证件收费。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浙价费〔2006〕73号 | |
② |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 10元/证 | 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 | |
(9) | 电动自行车、助动车牌证工本费 | 电动自行车20元/辆,助动车10元/辆。 | 浙财综字〔2006〕114号,浙政发〔2008〕66号。绍市发改价〔2008〕109号。 | |
(10) | 《杭州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工本费 | 20元/张 | 浙价费〔1999〕438号,浙财综〔1999〕108号 | 机场公安部门执收 |
2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 |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浙价费〔2006〕73号。绍政办发〔2008〕135号。 | 自2008年9月8日起,在市区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标准的80%收取。 |
(1) | 汽车 | 检测线检测100元/车次,人工检测50元/车次,新车上牌免收 | | 对不合格机动车进行复检不得收费 |
(2) | 摩托车、三轮货车、低速货车 | 检测线检测60元/车次,手工检测30元/车次 | | 对不合格机动车进行复检不得收费 |
3 | 驾驶许可考试费 | | | |
(1) | 驾驶许可考试费 | 汽车驾驶员考试费360元/人次。摩托车驾驶员考试费230元/人次。其中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80元/人次,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180元/人次,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100元/人次。补考(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重新进行的考试)80元/类.次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浙价费〔2006〕73号,浙价费〔2010〕15号 | 1、考试含红外线桩考仪考试与专用封闭训练场考试; 2、考试含一次补考; 3、补考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重新进行的考试 |
(2) | 机动车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费 | 每日最高不超过30元,具体为: 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并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每期7日,培训费标准为180元; 2、发生人身伤亡交通事故负有同等以上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人每期2日,培训费标准为60元; 3、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周期内累计记分未达到12分,自愿申请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每期1日,培训费标准为30元。 培训教材费5元/人,第二次参加同类培训的,已有教材的可不再购买。 | 浙价费〔2006〕318号 | |
4 | 口岸以外边防检查监护费 | 50元/人.天,半天30元/人 | 价费字〔1992〕240号,计价格〔2001〕523号 | |
5 | 往来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收费 | 《查验簿》工本费5元/份,每本可使用11个航次,每个航次收取边防检查、管理费10元 | 价费字〔1992〕240号 | |
6 | 外国人签证费 | |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计价格〔2003〕392号 | |
(1) | 非对等国家签证人民币收费 | 零次、一次签证160元; 二次签证235元; 签证延期160元; 半年多次(含半年)签证425元; 一年(含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多次签证635元;签证停留期延期160元; 一次团体签证每人130元; 二次团体签证每人170元; 团体签证分离160元; 改变签证种类160元; 增加、减少携行人160元; 增加一次入境有效160元; 增加二次入境有效235元 | | |
(2) | 非对等国家签证外币收费 | 详见文件 | | |
(3) | 按国别对等收费的国家及收费 | 详见文件 | | |
7 | 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 (含证书费) | 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50元/人次,加入、退出、恢复中国国籍证书工本费200元/证 | 公通字〔1996〕89号 | |
8 | 戒毒人员戒毒费 | 4500元/三个月,戒毒期超过三个月的,每延长一天,加收30元 | 浙财综字〔2005〕65号、浙价费〔2006〕17号 | 含伙食费、生活用品费、水电费、卫生消毒费、检查治疗费、监护费、戒毒药品费、戒毒辅助药品材料费等 |
9 | 被收容教育人员生活费 | 7元/天 | 浙财综字〔2005〕65号、浙价费〔2006〕17号 | 含伙食费、生活用品费、水电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