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贯彻落实《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绍市委办综〔2021〕34 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二、制定依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修订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及浙江省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目录》共设二方面内容,分别为禁止(淘汰)类和限(控)制类。其中: 1. 禁止(淘汰)类,共18项。其中,剧毒类1项、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类10项、落后产品类7项、其他1项。主要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修订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等文件进行设定。 2. 限(控)制类,共13项。主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修订版)》进行设定。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 读 人:何坚刚、傅 昊 联系电话:0575-85350018、0575-88737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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