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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向违规用能企业开出严厉“罚单”

发布日期:2021-06-17 14:06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字号:[ ]


近日,市发改委能源监察中心依据《浙江省节能监察办法》,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且落实整改要求不力或拒绝落实整改措施的嵊州新剡东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大象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八达铜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作出每家企业处罚3万元的决定。

2020年,市能源监察中心在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监察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超审批用能、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设备等问题,对此详细告知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规要求,指出其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今年5月,牵头组织各区(县、市)发改局以交叉检查的形式,对30家重点用能企业用能情况进行深入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上一年度整改落实情况,检查中发现仍有8家企业淘汰落后设备整改落实不到位,根据这一情况,市能源监察中心再次督促企业按要求落实整改,同时将检查情况通报属地政府。随后,其中5家企业按照要求落实整改措施,仍有3家企业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市能源监察中心在向省能源监察中心汇报后,按照处罚流程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形成处罚意见,并提交市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对3家企业做出罚款的严厉处罚决定,并要求受罚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碳达峰碳中和是重大战略决策、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实践举措,能耗“双控”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保障举措。下一步,市发改委将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和铁的措施,以日常监察、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持续加大对重点用能企业违法违规用能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拒不整改违法违规用能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高压严管的态势落实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倒逼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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