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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绍兴市轨道交通运价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6-15 17:03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字号:[ ]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要求核定绍兴市轨道交通票价及优惠政策的函》(绍市轨道函〔2021〕12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通过成本调查、社会风险评估和召开听证会,综合市轨道交通定价成本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绍兴市轨道交通运价批复如下:

一、绍兴市轨道交通客运价格

起步价2元可乘4公里(含),4-12(含)公里每1元可乘4公里,12-24(含)公里每1元可乘6公里,24公里以上每1元可乘8公里。

旅客行程绍兴市轨道交通范围内,普通乘客使用单程票乘车,如只乘坐一站的,按起步价2元计费。

二、票制与计费方式

绍兴市轨道交通与杭州地铁票价采用一票制分段计价方式,即乘客在姑娘桥站系统后台虚拟结账一次,再从姑娘桥站重新计费,进入杭州地铁或绍兴市轨道交通。

三、特殊人群优惠政策

1.离休干部、军人、残疾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全国劳模、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获得者、重度残疾人免费乘车,绍兴市、杭州市和海宁市户籍轻度残疾人免费乘车。

2.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在法定工作日高峰时段(7:00-8:30;17:00-18:30)乘车,享受票价的5折优惠,其余时段免费乘车。

3.60-69周岁老年人乘车,享受票价的5折优惠。

4.未满18周岁公民,享受票价的5折优惠。

5.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身高不足1.3米的儿童乘车;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不得单独乘车。

上述优惠政策应制定实施细则提前向社会发布。

四、票价优惠措施

你公司应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推出普通储值卡乘车折扣、地铁公交联乘优惠等优惠措施;鼓励结合市场需求和经营状况等因素,推出灵活、差异化的优惠票种,并对采用二维码、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乘车的乘客进行适当优惠。

你公司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绍兴市轨道交通票价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具体票价、优惠票种应在售票前至少提前7日在各售票窗口醒目位置、相关网站等向社会公告,并报市发改委备案。

上述客运价格、优惠政策和措施自绍兴市轨道交通1号线柯桥段初期运营之日起实施。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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