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整合提升全省各类开发区(园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去年以来,市发改委会同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组成我市开发区(园区)改革提升工作专班,研究起草全市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今年5月,浙江省政府印发《浙江省开发区(园区)名单(2021年版)》,我市9个平台列入省级目录。近日,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绍兴市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 围绕整合提升、平台创建两大路径,突出改革赋能、提升聚能、环境优能三大重点,打造功能布局合理、主导产业明晰、资源集约高效、产城深度融合的全市开发区(园区)平台体系,继续在全省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努力推动开发区(园区)成为展示“重要窗口”建设成就的“最佳实践”,为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市域发展之路提供强有力的平台支撑。 到2021年底,全市开发区(园区)形成“2+7+N”平台体系。即绍兴滨海新区、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两个市本级平台;各区、县(市)整合提升后的7个平台;若干个特色化基础平台,包括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创业创新园等。力争到2025年我市3个平台入选未来五年全省20个左右“千亿级规模、百亿级税收”高能级战略平台。 纳入省级开发区(园区)目录的9个平台开发区(园区)名单绍兴滨海新区 (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绍兴综合保税区) 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 (浙江绍兴滨海工业园区、绍兴柯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一)围绕“三个一批”推动开发区(园区)系统性重构 整合优化一批。按照“整合优化、抱团升级、协同发展”的思路,突出牌子就高、政策从优、范围适当的原则,推进区域范围内各级开发区(园区)实质性整合。 转型提升一批。遵循“宜城则城、宜产则产、产城融合”的原则转型提升。 淘汰撤销一批。对未能纳入整合优化、转型提升范围的开发区(园区)原则上予以淘汰撤销引导淘汰撤销园区内的优质企业集聚发展。 对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实行“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多块牌子”。对全市 24 个省级以下工业园区进行分类整合。 (二)围绕“三大平台”加快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创建 做强高能级引领平台。高效发挥绍兴滨海新区大湾区新区 的引领作用。着力推进新区完善体制机制、做强主导产业,高质量建设绍兴综合保税区,深化产城人文融合,实施人才引育、营商环境提升、公共服务优化等专项行动,将绍兴滨海新区建设成为大湾区发展重要增长极、全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杭绍甬一体化发展先行区、杭州湾南翼生态宜居新城区。 做优高质量骨干平台。按照做大体量、做优质量、争先进 位的原则,以争创国家级牌子、进位高能级战略平台为目标,进一步提高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上虞曹娥江经济开发区、浙江诸暨经济开发区、诸暨现代环保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综合实力。深化与杭州联动发展,共建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推进嵊州、新昌开发区(园区)协同发展。 做精特色化基础平台。打造一批小微企业园、创业创新园、 特色小镇等“专、精、特、新”特色化基础平台,与高能级引领平台、高质量骨干平台共同形成梯次分布、协同发展之势,构建具有绍兴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平台生态体系。 重实效精简机设置。 分层次厘清职能边界。 加快干部人事和薪酬管理制度改革。 多元化推进开发建设模式改革。 全覆盖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 有效提升产业特色优势。 有效提升重大项目驱动。 有效提升联动开放水平。 有效提升创新技术能力。 提升公共服务。 推进有机更新。 强化绿色安全。 优化空间结构。 加强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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