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拟于近期召开绍兴市轨道交通运价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绍兴市轨道交通运价。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和产生方式 (一)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21名。其中:消费者9名,经营者2名,其他利益相关方3名,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有关政府部门人员2名,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人员1名。 (二)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委托绍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保委)公开征集或推荐产生,具体事项由市消保委在《绍兴日报》另行公告。 其他参加人委托相关部门推荐或聘请产生。 三、听证会旁听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数6名以内。旁听人员产生方式与消费者参加人相同。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应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听证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市发改委。 四、新闻采访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采取单位报名和邀请的方式产生。请有意参加听证会的记者,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休息日除外)与市发改委联系报名,并提供有效证件。 五、听证事项联系方式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75-85224803,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5号楼。 本次听证会公告均在市发改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布(网址http://fgw.sx.gov.cn)。 特此公告。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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