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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供电、供气行业这些费用全面取消

发布日期:2021-04-16 17:51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字号:[ ]


近日,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绍市发改价〔2021〕3号),全力推进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

供水环节

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供电环节

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监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试验费、高压电缆震荡波试验费、低压电缆试验费、低压计量检测费、互感器试验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试验费、开闭站集资费、调试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供气环节

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根据要求,明确取消的水电气收费项目,无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自2021年3月1日起全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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