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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7-27 14: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 字号:[ ]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委领导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处室(单位)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绍兴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6日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组织承办处室(单位)

承办时间与实施计划

1

编制《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规划与地区处

2020.06-2020.11:编制阶段

2020.11-2020.12:完善阶段

2021.01:印发实施

2

制定《绍兴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能源发展处

2019.03-2019.05:准备阶段

2019.06-2019.08:编制阶段

2019.09-2020.05:完善阶段

3

制定《绍兴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价格管理处

2019.11-2020.01:编制阶段

2020.02-2020.04:完善阶段

2020.7-2020.10:稳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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