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委领导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处室(单位)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绍兴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6日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组织承办处室(单位) | 承办时间与实施计划 | 1 | 编制《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 规划与地区处 | 2020.06-2020.11:编制阶段 2020.11-2020.12:完善阶段 2021.01:印发实施 | 2 | 制定《绍兴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 能源发展处 | 2019.03-2019.05:准备阶段 2019.06-2019.08:编制阶段 2019.09-2020.05:完善阶段 | 3 | 制定《绍兴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价格管理处 | 2019.11-2020.01:编制阶段 2020.02-2020.04:完善阶段 2020.7-2020.10:稳评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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