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绍兴市发展规划研究工程院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7-14 09:5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 字号:[ ]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绍政办发〔2015〕86号)、《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绍市财外〔2016〕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的通知》(绍市财外〔2018〕2号)和《关于印发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款竞争性存放操作细则的通知》(绍市发改发〔2016〕6号)等文件规定,经绍兴市发展规划研究工程院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绍兴市发展规划研究工程院2020年第2期公款存放招标。

二、招标项目内容

1、第一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存放金额500万元;

2、第二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存放金额500万元;

考虑到资金支付等需求,同一标段存放时可由招标人决定分若干存单在中标银行存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二)在绍兴越城区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持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文。

(四)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五)市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但可受市级分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需提供市级分支行对其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同时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一并附上相关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请于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解放大道117号华汇科研中心十楼1016室报名并领取相关招投标文件材料。(不接受电话报名)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等)。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行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7月29日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解放大道117号华汇科研中心十楼1007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7月29日10:00时。

2、开标地点:解放大道117号华汇科研中心十楼1007室。

八、相关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九、招标公告发布于:

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b.sx.gov.cn)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http://fgw.sx.gov.cn)

十、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发展规划研究工程院

地址:解放大道117号华汇科研中心十楼

联系人:单涛     

联系电话:85220824

十二、监督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董树彦

联系电话: 85209660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docx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docx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docx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