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发改局,滨海新区经发局,绍兴电力局,市公用事业集团:
现将《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煤电油气保障工作的通知》(浙发改明电〔2020〕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春节期间煤电油气保障供应工作,并请于2月7日前将节日期间煤电油气监测和运行保障情况报送我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能源发展处金艳,88030523;资源利用处茹一戈,85150733。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