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绍兴维尔利餐厨废弃物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餐厨垃圾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浙发改价格〔2019〕34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该批复涉及项目发电价格相关事宜请你们通知有关企业遵照执行。
附件:绍市发改价〔2019〕30号附件:浙发改价格[2019]341号关于绍兴维尔利餐厨废弃物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餐厨垃圾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pdf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