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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市投资〔2019〕1号关于印发《2019年绍兴市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23 11:53访问次数:信息来源: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字号:[ ]


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市级有关部门:

《2019年绍兴市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扩大有效投资重点建设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8日




 

2019年绍兴市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考核办法


 

为促进全市扩大有效投资工作,鼓励争先创优,进一步推动投资结构优化和投资效益提升,更高水平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滨海新城。

二、考核内容

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三、考核程序

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统计局组织考核,根据提供的数据,结合年度工作,于2020年初按照评分标准逐项进行核算,并征求一票否决意见,提出考核结果建议,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四、考核结果

根据得分高低排名,取前3名为绍兴市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考核优秀单位(如有否决,按顺次递补),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

五、其他事项

(一)指标数据由统计部门及相关部门提供;

(二)各项指标计算时保留四位小数,汇总数保留两位小数;

(三)参评对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评奖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四)考核牵头单位要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及评分标准,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五)本办法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附件:绍兴市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评分标准




 


 

附件:

绍兴市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

权重

(%)

加扣分标准

数据

来源

市县长项目工程

30

根据《2019年绍兴市“市县长项目工程” 工作考核办法》进行打分。

“市县长项目工程”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

重点

项目

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

10

当年投资额占全市比重20%(含)以上区块,比目标值每高(低)1个百分点,加(扣)1分;当年投资额占全市比重10-20%(含10%)区块,比目标值每高(低)1个百分点,加(扣)0.8分;当年投资额占全市比重10%以下区块,比目标值每高(低)1个百分点,加(扣)0.6分。

市发改委

市经信局

投资

结构

交通投资

增速

10

当年投资额占全市比重20%(含)以上区块,比10%增速目标每高(低)0.1个百分点,加(扣)1分;当年投资额占全市比重10-20%(含10%)区块,比10%增速目标每高(低)0.1个百分点,加(扣)0.8分;当年投资额占全市比重10%以下区块,比10%增速目标每高(低)0.1个百分点,加(扣)0.6分。

市统计局

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投资增速

10

当年投资额占全市比重20%(含)以上区块,比10%增速目标每高(低)0.1个百分点,加(扣)1分;当年投资额占全市比重10-20%(含10%)区块,比10%增速目标每高(低)0.1个百分点,加(扣)0.8分;当年投资额占全市比重10%以下区块,比10%增速目标每高(低)0.1个百分点,加(扣)0.6分。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速

10

当年投资额占全市比重20%(含)以上区块,比10%增速目标每高(低)0.1个百分点,加(扣)1分;当年投资额占全市比重10-20%(含10%)区块,比10%增速目标每高(低)0.1个百分点,加(扣)0.8分;当年投资额占全市比重10%以下区块,比10%增速目标每高(低)0.1个百分点,加(扣)0.6分。

民间项目投资增速

10

当年投资额占全市比重20%(含)以上区块,比10%增速目标每高(低)0.1个百分点,加(扣)1分;当年投资额占全市比重10-20%(含10%)区块,比10%增速目标每高(低)0.1个百分点,加(扣)0.8分;当年投资额占全市比重10%以下区块,比10%增速目标每高(低)0.1个百分点,加(扣)0.6分。

投资效果

每百元固定资产投资产出GDP

10

比全市平均水平每高(低)1个百分点,加(扣)1分

市统计局

最多“90天”改革

10

2019年1月-12月新赋码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60天”累计实现率达80%以上、竣工验收“最多30天”累计实现率达60%以上,10月以后新赋码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90天”实现率达100%;

省级以上平台新批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供地达100%,省级以下平台新批工业用地,按“标准地”供地达50%以上;

省级以上平台区域评估完成率达80%,省级以下平台区域评估完成率达30%以上;

上述目标均完成得满分;单项未完成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

市发改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加分

省重大产业项目、重点项目和省级以上资金争取

当年新增省重点建设项目,每个加0.2分;当年新增省重大产业项目,每个加0.5分;通过省重点建设项目和省重大产业项目争取土地(奖励)指标,每100亩加0.2分;当年争取省级以上项目补助(奖励)资金,每1亿元加1分。

市发改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注:每个子项(除最多“90天”改革和附加分)得分=权重×(100±加扣分),上下限不超过30%;附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每百元固定资产投资产出GDP=当年GDP÷近三年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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