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东湖景区管理处:
你处《关于绍兴市东湖景区管理处新型乌篷船只要求试行定价的报告》(绍市东湖〔2019〕14号)悉。
为更好地适应旅游市场新需求,你处推出可载客4人的新型乌篷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处在两年内自主确定新型乌篷船游览试销价格。期满后,根据政策规定制定正式价格。
你处应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处理游客投诉;按规定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监督,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