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时间:4月19日—4月25日。 联系处室: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联系电话:85224803 传真:85132691;电子邮箱:2751482055@qq.com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19日 绍市发改价〔〕号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绍兴市城市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的批复 绍兴市城市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保佑桥直街等10处道路临时停车点占道收费标准的报告》悉。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道路机动车停放差别化收费管理的通知》(绍市发改价〔2016〕42号)等文件规定,现对保佑桥直街等10处道路临时停车点占道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小车每车次每小时特级区域8元、一级区域6元、二级区域2元。大车(指2 吨以上货车,或20座以上客车)按小车标准加倍计收。 二、计时规定。机动车临时停车,15分钟(含)以内驶离的免费;实际停放时间超过15分钟的,按完整时间段计费(即开始15分钟也计时收费)。计费时间尾数取舍:实际停车尾数时间15分钟(含)以内的,不计停车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停车尾数时间按一个计费单位计收。 三、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等免收停车费。倡导你公司向社会免费提供停车服务,具体由你公司根据实际管理情况自行确定。 四、你公司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及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时段、免费停放时间、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机动车驶离停车场所收取停车费时,你公司应当明确告知车主停车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及计费时间,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经营服务票据。 以上规定自2019年 月 日起执行。 附件:保佑桥直街等10处道路临时停车点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 日 附件 保佑桥直街等10处道路临时停车点
序号 | 道路 | 位置 | 车位数 | 路段级别 | 1 | 上大路 | 解放路-大庆桥,南侧 | 102 | 一级区域 | 2 | 武勋坊 | 府山西路-西小路,南侧 | 23 | 一级区域 | 3 | 保佑桥直街 | 东街-断河头路,东侧 | 19 | 特级区域 | 4 | 东街广场南侧路 | 近公积金中心门口,南侧 | 11 | 特级区域 | 5 | 府横街 | 解放路-仓桥直街,北侧 | 22 | 特级区域 | 6 | 新建路 | 电力大厦-东街,西侧 | 37 | 特级区域 | 7 | 朝阳路 | 镜湖路-二环南路,西侧 | 30 | 二级区域 | 8 | 镜湖路 | 朝晖路-解放南路,南侧 | 16 | 二级区域 | 9 | 镜湖路 | 中兴南路-东光路,南侧 | 50 | 二级区域 | 10 | 中兴路 | 立交桥下(鞋子畈-铁路),两侧 | 30 | 二级区域 | 合计 |
| 34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