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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市发改能通〔2019〕49号 绍兴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黄酒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19-10-22 16:06访问次数:信息来源: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字号:[ ]


越城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上报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黄酒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节能评估报告的请示》(越发改能审〔2019〕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黄酒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节能评估报告,相关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拟在绍兴市越城区马山镇宣港村(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占地1100亩的中国绍兴黄酒产业园项目,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占地面积约430亩,总投资196093.29万元,建设期为34个月,预计年工业总产值235650万元(2015可比价235179万元),工业增加值82618万元(2015可比价82453万元)。

二、项目产业政策评估依据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的通知》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

三、项目能耗指标

项目主要消耗能源品种为电力、蒸汽、地表水和自来水,年耗电量为884.12万kWh,蒸汽量为249770GJ,项目综合能耗为11059.57tce(当量值9608.73tce),年耗自来水量85.14万吨,地表水量12.51万吨。项目总装机容量12428.34kW,拟新增1台SCB13-8000/35/10.5的主变压器,下设2台型号为SCB13-1600/10、2台型号为SCB13-1250/10和4台型号为SCB13-630/10的二级变压器。

项目万元工业产值能耗0.0470tce/万元(2015可比价),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0.1341tce/万元(2015可比价),优于浙江省和绍兴市 “十三五”末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预测目标。

四、主要节能措施

(一)生麦曲摒弃传统的块曲生产工艺,采用机械化的方式生产散料曲,引进熟麦曲的生产工艺,在人工控制的条件下制备生麦曲,实现了生麦曲的连续化的生产;

(二)采用黄酒再发酵工艺,进一步提升黄酒质量;

(三)在前酵设备布置上采用矩形布置代替传统的圆形布置;

(四)大米采用湿米输送技术;

(五)浸米罐采用湿米自流方式代替人工出料方式;

(六)浸米罐沥米采用真空泵代替自然沥干技术;

(七)黄酒的勾兑工艺采用自动化勾兑、黄酒速冷、冷储、硅藻土过滤工艺,提高瓶装酒的品质;

(八)黄酒包装采用自动化黄酒包装生产线;黄酒仓储采用自动化立体仓库,形成连续生产、包装设备物联专用网络管理、资源共享的现代化智能制造模式,信息化管理;提高生产效率,改善产品质量;

(九)前酵罐、后酵罐、配酒罐、冷储罐、清酒罐等采用CIP清洗;

(十)项目配置电机能效水平满足《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8613-2012)的二级能效要求;

(十一)项目配置SCB13系列干式变压器符合《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2013)的2级能效要求;

(十二)项目配置螺杆式空压机符合《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153-2009)的2级能效要求;

(十三)采用LED灯照明灯具。

五、项目建设要求

(一)项目设计、建设单位应根据《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黄酒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节能评估报告》(报批稿)和本审查意见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并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予以贯彻落实。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合理配置能源消费数据采集设备,并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能源消费数据实时上传到省智慧能源监测平台。

六、监督验收

(一)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用能结构、用能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10%以上,或自项目节能审查通过后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须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并申请节能审查。

(二)建设单位应在投入生产、使用前,对项目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电子版报送我委。

(三)该项目设计、建设及投入使用过程中节能审查意见执行情况由你局负责监督检查,以确保各种节能措施落实到位。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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