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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与四川省乐山市签订职工疗休养协议

发布日期:2018-08-27 16:11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市发改委字号:[ ]


  近日,绍兴市总工会与四川省乐山市总工会签订协议,就今后绍兴市职工赴四川省乐山市疗休养进行合作。乐山市也是我市又一个签订的职工疗休养对口支援(帮扶)地区。

  根据协定,市总工会将积极向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职工宣传推介四川省乐山市旅游资源。引导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职工赴四川省乐山市开展疗休养活动。

  为认真落实协议内容,乐山市专门出台了 《乐山市承接浙江省职工疗休养工作方案》,出台了三条优惠政策:

  1. 门票优惠。凡浙江省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台州市各级工会组织出具职工疗休养公函或介绍信(附人员信息),经在乐山市本地注册的旅行社承担来乐疗休养的职工,前往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东方佛都景区以及越城区对口援建的马边县所有景点可享受免景区门票优惠。

  2. 住宿优惠。绍兴市经在乐山市本地注册的旅行社承担到乐山疗休养,入住乐山市政务接待协议酒店,按不高于乐山市机关事业单位政务接待协议价予以优惠。

  3. 产品优惠。乐山市承接旅行社将采取市场化运作,积极为浙江四市组团来乐疗休养人员提供高品质、高服务、物美价廉的旅游线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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