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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发改委组织开展《价格法》实施20周年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18-05-18 17:27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市发改委字号:[ ]


  今年5月1日是《价格法》颁布实施20周年纪念日,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实施20周年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从5月上旬开始,绍兴市发改委开展 “价格法颁布实施20周年宣传月”活动。
  这次宣传月活动以“提高明码标价经营意识,提升明码标价工作水平”为主题,由市发改委价检局落实21个社会价格监督服务分站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明码标价宣传。各分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半天时间,在辖区内农贸市场、超市、商场等人流量密集处,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设摊答疑等多种方式,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5月17日上午,发改委价检局组织价格协调处、价格管理处、成本调查监审局、价格监测认证中心等相关价格处室(局、中心)和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总站北海分站,在金德隆文化创意园内,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分发便民手册120余本、宣传折页100余份、其他宣传用品190份,积极宣传价格法律法规,讲解明码标价、反价格欺诈、反价格歧视等相关知识,并受价格政策咨询。本次宣传活动同时联合北海街道虹桥社区、绍兴金德隆文化创意园共同参与,收到了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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