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我市企业债券兑付(回售)高峰期,全市共有23只合计80.45亿元企业债券到期兑付(回售),其中市本级(含越城区)8只,涉及兑付(回售)金额30亿元;其余5个区、县(市)15只,涉及兑付(回售)金额50.45亿元。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13绍城改债”、“13祥源债”、“13绍柯中城债”等22只企业债券的兑付(回售)工作,其中,“10绍黄酒债”、“10嵊州债”已顺利完成全部本息兑付。今年尚未兑付的最后一只企业债券“14新昌债02”将于12月31日到期兑付,兑付资金已到位,兑付风险基本可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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