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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引导降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意见

发布日期:2017-01-01 13:48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市发改委字号:[ ]


    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根据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引导降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的意见》(浙价服〔2016〕181号)精神,新昌县发改局联合县审改办、县减负办在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进行专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新昌实际,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并召开专门会议落实:一、明确降费项目、降费年限和降费幅度;二是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引导和督促中介机构降低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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