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根据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引导降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的意见》(浙价服〔2016〕181号)精神,新昌县发改局联合县审改办、县减负办在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进行专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新昌实际,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并召开专门会议落实:一、明确降费项目、降费年限和降费幅度;二是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引导和督促中介机构降低服务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