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联合经信、财政、环保、统计等部门印发工作方案,部署煤炭消费减量、煤炭消费替代、煤炭消费管理三方面工作举措,通过淘汰燃煤锅(窑)炉、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节能改造、扩大天然气使用范围、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电能替代等手段,全力推动我市用能结构优化。明确到2017年,全市燃煤总量合理控制在1015.2万吨以内,比2012年下降10%,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降至50%以下,基本完成燃煤锅炉、窑炉的“煤改气”或“煤改电”工作,基本关停淘汰10万千瓦以下自备燃煤电站。
(能源与交通处)